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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公告详情

单位简介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待遇

(一)各学科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2万元/年,享受3年;

2.杰出人才B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享受3年。

(三)优秀博士

1.优秀博士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8万元/年,享受3年。

2.优秀博士二层次:安家费3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6万元/年,享受3年。

3.优秀博士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4万元/年,享受3年。

(四)其他待遇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5-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15万元。

2.岗位激励:学校设有领军岗、重点岗,每月津贴5700-12000元(与岗位津贴就高享受);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每月津贴500-1500元;新师学者每年为10万元/人,青年拔尖人才科研扶持金10-20万元(三年培养周期)。以上岗位可同时申报。

3.薪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外,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4.职称晋升: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次年可参评副教授。

5.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每人可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100万元的经费资助(三年培养周期)。

6.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入托(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应聘流程

(一)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来源博士引进网”发送至邮箱:

(二)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7

联系人:赵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2

附件下载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xls

信息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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