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公告详情
单位简介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深圳大学建设,组织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深圳大学。建校伊始,学校在高校管理体制上锐意改革,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圳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文明校园。
建校39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实现了从本科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转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深圳大学官网:https://www.szu.edu.cn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于2022年12月面向社会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大学选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年龄、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依据深圳大学聘任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人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对应岗位联系电子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来源博士引进网”为标题。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止。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各用人单位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及考察
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及综合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学校审核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五)公示及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经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老师 0755-26536111